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6 00:22. x: m* O! n0 e* p1 H3 T" E& U2 q. T
老兄,你完全误会我了,我只是看客罢了—我是针对这个博而发了一个跟这个内容不大相关的内容而已(我说是三分一老板,只是在其他地方的店是个小小股东而已—跟这个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是希望大家都懂得点美国律法,按章做事,免得惹麻烦,就此而已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6 00:38% c1 V5 w0 e1 n1 y! P9 D6 O* b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角度问题,而是“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作为一个管理者(这里指餐馆老板了),如果真的一点点管理的理论,就不至于和员工搞得跟敌对双方一样。说大一点的“法不在乎于人情”(看看英国对于一个高材生判罚就可见一斑了—最近新闻都在播),何况一个小小餐馆呢!有些事,真的要懂得“换位思考”,为他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做!有时真的就为几块钱的“利益”搞得大家鸡犬不宁的!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