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2月23日,据媒体消息,江歌案嫌犯陈世峰已经上诉,已提交控诉状。12月11日至20日,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在20日下午的庭审中,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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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据媒体消息,陈世峰已上诉且提交了控诉状。
随后,江歌母亲对此进行了回应。“所以,杀人犯只有判处死刑,让他自己面临生命的威胁时才会忏悔罪过!!!”江母发微博说,“陈世峰想用表演换取法官的同情,没有半点悔悟之心。很多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时,才会心痛。必须惩罚!!!”
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法院对“江歌案”做出一审判决,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宣判时,陈世峰倒在证人席桌上,大约半分钟后被警察扶起来。判决后,江歌母亲向法官深深鞠躬,开始索赔手续。
庭审后,江歌母亲召开记者见面会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接受” ,并对刘鑫的表现表示气愤:“回国后将和刘鑫对簿公堂”。
据媒体报道,法官陈述认为,陈世峰自己带了水果刀,不是江歌或刘鑫的;陈世峰当晚洗衣服之说不合理;陈世峰有强烈的杀意,准备了行凶后的衣服,去江歌公寓是为了杀刘鑫。状况不同预想时,被告可以选择离开,却杀害了无辜的受害者;陈世峰当时没有帮助江歌,不可能是误杀;陈世峰在法庭不断试图将责任转嫁给江歌和刘鑫,完全没有反省之意;陈世峰的辩解不可信,不能采纳陈方律师说法。
凶手陈世峰
12月22日,刘鑫发微博称,“请不要伤害我家人。不再伤害他们,我可以忍,也不会去起诉。”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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