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2月21上午9时,“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因被告人的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宣布中止本案审理。随后被告律师党琳山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莫焕晶的亲笔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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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焕晶
11月21日,在退出法庭审理后,被告律师党琳山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莫焕晶的亲笔声明。声明中称,莫对纵火行为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后悔,称“如果判我死刑能使一切从头再来,我也愿意接受死刑”。此外,她还要求了本次审理能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审理,并坚持继续由党琳山作为她的代表律师。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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