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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今天否认怀孕,却在法庭上补了一句:江歌深夜上班的场所是酒吧!

2017-12-13阅读 2298 北美留学生 我要关注


文:东京新青年

ID:tokyomen


今天是江歌案开庭的第三天,不知是不是刘鑫要出庭,今天的人感觉比昨日要多。为了能够尽量保证客观的给大家跟踪真实动态,新青年选择争取到法庭现场旁听,尽可能的把在法庭上发生的事情转述给大家。




青年君今天也顺利的拿到了旁听资格(之所以没有发抽中的选票,是因为那是不允许拍摄的)。由于法庭上不允许带任何手机通讯工具,以及禁止拍摄录像的行为,全部为青年君用笔纸记录。


(今日我们自己做的法庭笔录)



上午场


裁判方简述今日庭审流程:


  • 陈世峰律师书面陈述、列证言,询问陈世峰证人

  • 下午刘鑫作证言,以录像形式

 

陈世峰律师陈述:

 

  • 刀的可购买地:涩谷、中野、新宿等地的百元店

  • 再次陈述去车站是为了寻找洗衣房,不是为了去杀人,手机有检索记录

  • 陈父在今年7月10号的时候写了一封“谢罪文”(道歉信),表达向被害者及其家属的歉意(陈世峰律师在陈述时,陈世峰摘下了翻译耳机,没有再听同声翻译的内容)

  • 11月1日穿的衣服和行凶时穿的一样(佐证行凶当日是为了去洗衣房)

  • 因为陈世峰的证人上午未到场,上午庭审20分钟左右就结束了

 


下午场:对刘鑫的询问


刘鑫视频接受询问,用日语宣读宣誓书

刘鑫在宣誓中表示:我发誓,证言都是忠实于自己的记忆。


第一场


  • 检方提问刘鑫:


检方:为了作证从中国过来的么?

刘鑫:是的


检方:杀人事件后,今年1月回中国的?

刘鑫:是


检方:这次是上次回去后第一次来?

刘鑫:是


检方:案发当日,打完工与江歌在东中野见面?一起走回江家?

刘鑫:是


检方:到了门口,你做了什么?

刘鑫:我先把铁门打开,先进去了


检方:进去后呢?

刘鑫:在路上我与江歌说要提前回家,换裤子,江说你先进去吧,我就跑上去了


检方:为什么要换?

刘鑫:打工期突然来了例假,弄脏了,而且那是打工的工作服,第二天还要穿

 

检方:确定来例假了吗?

刘鑫:是

 

检方:被告人(陈世峰)说平成28年10月份你怀孕了,是真的么?

刘鑫迅速的回答:他骗人!

 

检方:就算你没怀孕,你有没有跟别人讲过你怀孕了?

刘鑫:没有

 

检方:你比江歌先进屋?你有钥匙么?

刘鑫:有

 

检方:进门后你做了什么?

刘鑫:换了鞋子,跑进卧室,拿了卫生巾跟内裤,准备去换裤子

 

检方:准备换时发生了什么?

刘鑫:听到门外有女生“啊”的一声尖叫

 

检方:是大门外么?

刘鑫:是

 

检方:听到声音时,你在哪里?

刘鑫:在睡觉的床垫边站着,准备换裤子

 

给刘看了江歌房间的图,检方:确认一下听到声音时自己在什么位置,刘鑫指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

 

检方:你听到的是谁的声音?

刘鑫:我意识到江歌还没进门,是她的声音。尖、很短促,叫到一半被打断的感觉,中途声音断了

 

检方:听到声音后你做了什么

刘鑫:这时,裤子脱到一半,就赶紧提着裤子,想跑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检方:到了大门你做什么了?

刘鑫:第一反应是开门,正常地开门

 

检方:门开了么?

刘鑫:没完全打开,开了一段距离,被挡回来了

 

检方:开一段是多大

刘鑫:大概20cm左右

 

检方:门被推回来的力气是多大?

刘鑫:力气很大,很快很猛,我当时都懵了


检方:门关了后你干嘛了?

刘鑫:下意识又开了一次,完全没推开

 

检方:之后呢?

刘鑫:我问“三叔你怎么了回答我”,看了一下猫眼

 

检方:猫眼看得到外面的情况吗?

刘鑫:看不见,只看到走廊的光,模糊的画面

 

检方:平时猫眼晚上有人在面前的话,看得见吗?

刘鑫:看得见

 

检方:你觉得外面发生了什么?

刘鑫:我当时猜想有人被捂着嘴巴或打倒了,或者门被推回来了有人在跟我开玩笑。

 

检方:之后做了什么?

刘鑫:推不开门也看不见外面,想报警

 

检方:想要报警,然后呢?

刘鑫:手机在卧室里面,跑回卧室拿手机

 

检方:手机在卧室哪里?

刘鑫:塑料箱子最上面角上,拿到手机马上报警了,电话没有马上接通

 

检方:到接通为止你做了什么?

刘鑫:接通前我返回门口,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并不断喊“三叔怎么了”我想让她回答我

 

检方:大门的门锁锁上了么?

刘鑫:没有,只是自动关上了

 

检方:你没有在房间内锁上锁么?

刘鑫:没有

 

检方:你没有对门外说:把门锁上了?

刘鑫:没有,我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我以为谁在外面跟我闹呢

 

播放报警录音

 

检方:那个声音是你的吧?

刘鑫:是

 

检方:你说了什么

刘鑫: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

 

检方要求刘鑫用纸写下刚才的话: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

 

刘鑫:当时口语里“么”字没有说的太重

 

检方:报告书上没有“怎么”两字,为什么?

刘鑫:因为电话是在我话说到一半接通的

 

检方:110录音开始前说的?

刘鑫:是的

 

录音报告书:不要骂了

刘鑫写下的是:不要闹了

 

当庭确认,当时说的是闹

 

检方:你还听了其它什么?

刘鑫:电话接通前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检方:接通后你听到什么吗

刘鑫:满脑子很紧张的在和警察说情况,没有听见

 

检方:录音中有门铃的声音,惨叫声,你都没有听到?

刘鑫:当时没有注意

 

检方:第二次报警的原因是?

刘鑫:警察说放心,马上到,我坐在玄关等,感觉过了很久,想催一下。这期间都坐在玄关那里,我也看过猫眼,但是看不清,也没听到外面的声音。

当时我告诉警察的都是脑海中的猜想,报警录音的情况都是我的猜测,我觉得如果不说出点事儿来,警察可能不会来帮我们。我当时非常混乱。

 

检方:你第二次打电话时,说江歌突然被袭击了,实际上你没有看到?

刘鑫:是的,都是我的猜想

 

检方:警察问是怎么被袭击的,你之后又说是不是被袭击了,对么?

刘鑫:是的,警方细问的时候我不敢说谎,就说了不知道

 

检方:警察到达前,是否一直在房间?有没有开过门看外面情况?

刘鑫:是的,没有开过门,我很害怕,只是通过猫眼看。

确认警察来了,我想开门,被警方制止了,直到警察让我开门我才开门,开门后江歌已经不在了(哭腔)

 

检方:9月初住到江歌家,江歌家有些什么刀具?

刘鑫:有两把菜刀,黑色手柄,不锈钢刀,两把一样的刀

 

检方:为什么有两把一样的刀?

刘鑫:以前江歌来我家玩,一起切水果,觉得那把刀很好,在埼玉的一家店买了一把,是我们住到一起后带去的。


在江歌家没有见过水果刀。我自己也没有水果刀。

 

检方提示凶器的同型号刀

刘鑫:我在江歌家没有见过

检方:被告说你把刀递给了江歌,你做过么?

刘鑫:我没有把刀递给江歌

 

检方:陈世峰有戴隐形眼镜么?

刘鑫:看到过,我只见他戴过一次,一起去奈良玩的时候见过一次。

 

检方:你和陈世峰是在同一个研究室么?你去过么?

刘鑫:1号馆5楼,不是同一个房间,我的研究室在同一栋的6楼,我去过被告人的研究室1-2次

 

检方:被告人平时喝酒么?

刘鑫:被告人平时不常喝酒,一般不喝,一般看到他喝啤酒

 

检方:他通常买什么酒?

刘鑫:啤酒、梅酒。


检方:买过威士忌么?

刘鑫:没见过

 

检方:对江歌是什么感情?

刘鑫:江歌跟我是非常好的朋友,我很想见她,有很多话想跟她说,还有很多跟她约好的事还没有去做。


以前跟别的朋友去江之岛,那天她打工,没去,我跟她约好冬天去江之岛。

 

检方:对被告是什么感情?

刘鑫:我从来没想过杀人的事件会发生在我身边,而且我最好的朋友被杀了,觉得他很可怕。



第二场


  • 陈世峰律师提问刘鑫


陈世峰律师:刚才你说当时你没锁门?

刘鑫:没锁,只是推上


陈世峰律师:110记录中问大门锁上了么?你说“はい、はいてます、でもねさん……”(是、在里面、但是姐姐……),所以当时你意识到大门锁上了,对么?

刘鑫:没有。当时我的回答都没有经过大脑,我说“はい、はいてます、でもねさん……”指的不是锁门


陈世峰律师:警察说门锁了,就没事了,当时为什么没有否认锁门?

刘鑫:那天我很混乱,在无意识面对着警察吼出来的话,警察问的话听不清。

 

陈世峰律师:根据11月3号的口供,你告诉警察,姐姐从外面把门锁上了,是么?

刘鑫:这是我的推测,因为我推不开门

 

陈世峰律师:根据12月7日东京地方检察院的记录,检察官问的时候你说“不记得”

刘鑫:是的,因为我没有第三次推过门去确认,没有证据,不能乱说

 

陈世峰律师:110接通为止大约几秒?

刘鑫:记不清了

 

陈世峰律师:你在现场看见江歌的包时,拉链是拉上的吗?

刘鑫:不记得,我出来跟着警察,没有注意她的包

 

陈世峰律师:地面上是不是铺着透明的东西?

刘鑫:是

 

陈世峰律师:门铃声在110录音里,你没听到吗?

刘鑫:我当时连自己的住址都没有记清楚,在拼命想自己的住址,周围其他声音都被我忽视了。

 

陈世峰律师:笔录上有写,你说门铃刚开始有响。后来没有了

刘鑫:我当时太混乱,想到什么说什么,完全没有思考,现在已经想不起当时自己的状态,询问时我也无法冷静去想刚才发生了什么

 

陈世峰律师:警察问按门铃的人是男的女的,你是怎么回答的?

刘鑫:男的,当时我说是男性,是因为门推回来的力气太大,我猜想是男的。


陈世峰律师:那时候你听到门铃声了对么?

刘鑫:那时候可能听到了,但是现在记不清了

 

陈世峰律师:有听到惨叫声么?

刘鑫:我当时没有听到,现在回想也是没有听到

 

陈世峰律师:你说“お願いします”的声音为什么提高了?

刘鑫:有很多想说的我说不出来,日语不是母语,表达不出来,很绝望

 

陈世峰律师:“姐姐很危险”这句话,你说过么?

刘鑫:有,录下来了(叹气)。我记不清了,但我说过


陈世峰律师再次确认

刘鑫:我不记得了,我当时只是感觉江歌不回答我,可能有危险

 

陈世峰律师:证据第22行,你声音特别高,为什么呢?

刘鑫:声音高因为信息传达不准确,导致警察不来,非常着急,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

 

陈世峰律师:你为什么着急?是因为听到什么,还是看到了什么?

刘鑫:看不清外面。听不到声音,很着急,外面也没人回答我,我想到外面可能有危险,很着急,很混乱,又不敢出去,所以着急的理由不是看到什么听到什么。

  

陈世峰律师:110录音中并非“怎么把门锁了” ,去年12月7日的笔录中为什么没提到“怎么”这两字

刘鑫:因为检察方让我确认笔录时,并没有让我补充这句话


陈世峰律师:11月3日,警察调查时,你在场吗?

刘鑫:在


陈世峰律师:刀柄留在现场,你见过吗?刀柄在二楼台阶被发现

刘鑫:我不知道,我没见过那把刀。现场调查时,我没有看到过刀柄,上去时,是跟着警察上去的。

 

陈世峰律师:报警时告诉警察叫救护车是为什么?

刘鑫:江歌没有回答我,我担心她有危险,以防万一

 

陈世峰律师:11月2日,为什么让江歌在东中野车站等你?

刘鑫:原本与江歌在一起很舒适很开心,突然陈世峰找过来我很担心,想一起回家比较安心。


陈世峰律师:江歌打什么样的工?

刘鑫:一个是酒吧,按小时给钱的;另一个是中国人开的网店,在酒吧的打工我很清楚,因为和我回家的时间差不多。


陈世峰律师:江歌大概几点回家记得吗?

刘鑫:如果是酒吧的话,不是一般的日式居酒屋。她一般晚上12:00~12:30回家。


陈世峰律师:你打工到几点?

刘鑫:正常10点半,人多就11点,坐车回家1个小时左右,大概和江歌时间差不多


陈世峰律师:你能喝酒吗?

刘鑫:不太能喝,喝的也是梅酒,度数低的

 

陈世峰律师:东中野到江歌家路上光照怎样?

刘鑫:很暗

 

陈世峰律师:什么时候觉得被告人可怕?

刘鑫:说跟他分手后,他一直纠缠不休


陈世峰律师:正式说分手是什么时候?

刘鑫:那天晚上吵完架,第二天把手机还给我的时候,说得很平静,很清楚

 

陈世峰律师:外面的门把手是否打扫过?

刘鑫:没有,外面的门把手没有打扫过

 

检方补充:关于锁门的问题,再次确认门是不是锁了?

刘鑫:意思是为什么把门锁了,警察记录下的内容,我仅指出了“骂”字不对,没有敢多说,因为警察说我的信息不准确,我的话就没用了,只是对警察纪录做了更正。

 

  • 裁判方提问刘鑫


裁判方:为什么说“把门锁了,不要闹了”,如果你只是觉得对方在闹,为什么报警?

刘鑫:当时已经感到了危险,在报警前我还想确认一下外面对方是不是在闹,但是没办法确认。

开始我想是不是江歌,但是她不可能不回我话,我也不知道外面是谁,当时觉得很害怕,报警是最好的选择。

 

裁判方:警察告诉你可以开门了,你才开的?

刘鑫:是(开始警察不让我开门,后来说可以开了)


裁判方:你给警察开门了,锁是什么状态?

刘鑫:转了一下门把手,就打开了


裁判方: 江歌家的门锁上的时候,从内侧可以直接拧把手打开么?

刘鑫:我记得要拧一个小锁,然后才能拧开把手,记的不是很清晰。

 

裁判方:警察来时,你没有开过那个小锁?

刘鑫:是的

 

裁判方:出门后你去哪里了?

刘鑫:被警察带到车上,问了很多信息,去了警局

 

裁判方:从出事开始到调查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刘鑫:一直在警察局,有2位警察陪着

 

裁判方:在日本是否是第一次报警

刘鑫:有一次想回陈的家拿东西,害怕他有什么过激的举动,想过报警,但不记得有没有拨打出去

 

裁判方:报警最重要的理由是不是江歌被袭击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报警了?

刘鑫:是

 

裁判方:所以各种可能性里,江歌遇害的可能性最高是么?

刘鑫:我想过这个可能。

 

裁判方:是否有想象过她会受到什么样的袭击?

刘鑫:有想象过,所有的想象都源于那一声没有叫完的啊,可能是被人打晕带走了,也可能被人捂住嘴。

 

裁判方:你报警时有说要叫救护车对么?

刘鑫:是的

 

裁判方:你记得叫救护车是么?

刘鑫:记得,因为如果被打晕的话,需要救护车

 

裁判方:当时没有确认门是否从里面锁?

刘鑫:第二次推门没有推开,就猜测是不是从外面锁上了,门一点都没有动

 

裁判方:听到门外的声音了么?

刘鑫:当天下雨,没有听清,无法判断外面的声音是雨声还是人为发出的声音。

 

裁判方:你从门外听到的声音只有第一声“啊”,对么?

刘鑫:印象最深的只有江歌叫的那一声

 

裁判方:警察有跟你说发生了什么么?

刘鑫:警察说江歌被送去医院了,我说我想去,警察没有带我去,而是带去警局

 

裁判方:警察有没有问过有没有怀疑的对象?

刘鑫:没有被问。只问了我们当天见过什么人,分别跟谁接触过?警察没有告诉我其他信息,也拒绝带我去医院

 

裁判方:报警当时你说“姐姐倒下了,快点来”现在对这句话是否有印象?

刘鑫:没有,想不起来,只是想告诉警察情况紧急

 

裁判方:给警察打电话,到警察来为止,你没有开过门对么?

刘鑫:是的


以上,是今天庭审的全部内容。刘鑫否认有递刀给江歌,同时一再强调自己没有锁门


明天及后天是对陈世峰本人的询问,在整理今天的庭审内容时,看到了徐静波老师发布了一条微博,内容如下:



我们根据徐静波老师的微博内容,找到了这家店。


(为了避免给这家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做了马赛克处理)


查到了这家店的详细信息,该店铺的性质确实是居酒屋



北美君也补充一句:


根据微博爆料,翻阅了刘鑫的微博,查看到她之前发布过的一条,很清楚的写着江歌打工的地方是居酒屋。看到此处北美君可以说是出离愤怒了!说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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