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管理员需要发动群众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让那个人渣受到关店或者生意变的更糟的惩罚!我是不是有点过了?不就是不付一个月工资嘛、至于把我搞关店吗?....就一壶尿一扇门你都可以让别人付出2500的代价..让你无法经营下去又有哪里过了?每个人都有个做人的原则和标准...你既然可以过了..别人怎么就不能呢?记住你在开着店..广大群众可以无限期的骚扰你..很多人不像小曹那样在申请身份..我们都是公民..怕你个屁、老板小号自己看看。 别以为躲就可以了……你的庙是躲不了的...两个人的恩怨情仇可以在你付清工资后大家说清楚。但你不付工资说破天了也没有道理可言!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