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全在混淆概念,夫妻俩一人一个案子并案的意思是:在同一个法官面前审理两个案子,法官一般会先选比较强的一个案子审理(比如先审老婆案子)老婆赢了老公的案子就没必要审了,老公跟着赢,如果老婆案子输了,再审老公案子,老公案子如果赢了,老婆跟着老公赢(刚才输掉的案子也被这个赢的案子盖过了)如果老公也输了,俩人一起递解。所以这种做法两个案子都输掉的几率相对比较小(除非遇上杀手法官就想杀全家)
你现在的问题是:把并案当作一个案子来做,老公的庇护干脆不递交了,单吊老婆一个案子,输老婆案子就是输全家,绝对是律师脑子不清楚、你脑子也不清楚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