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明 发表于 2023-05-14 08:01
. w, P B2 S' i( P% J请教郑律师,请教各位如何看待这种说法:有人提出一个观点,他坚定认为走线(偷渡)过来的在美国申请庇护,申请者必须曾在中国受过实际的迫害才行;如果没有被迫害过,而仅仅以来美国后上街游行抗议接受采访发表反共言论而恐惧回国为理由申请庇护,哪怕是实实在在的回国会被判刑,他认为也是通不过大庭的。 . [% A# @+ @1 w* G
我的看法是 过去没有受过伤害属于比较弱的,未来的恐惧原因是因为你反共,而你反共的理由是什么呢?政治观点?你有什么政治观点是中共不接受的?你需要在法庭上呈现相关的证据,总之你反共要有理由并且要在庇护定义框架内 被批准才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