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李氏夫妇在布碌仑拥有一套合作公寓(Co-op),长期空置。去年年底,公寓内的水管因天冷爆裂,水漫至楼下多户邻居。事后,邻居们向李氏夫妇追讨赔偿,金额由数百到数万不等。
李先生称,该房产位于布碌仑一栋合作公寓大厦的6楼,长期空置,夫妇俩只是偶尔来住几天,所以没有购买意外保险。去年年底某天,夫妇两人碰巧前来公寓,水管突然爆裂,水流喷涌而出。李先生立即前往大楼管理处找管理人员关水闸,却找不到人,无奈之下唯有报警求助,直到消防员赶到后,才将水闸关掉。但水已经足足流了半个多小时,积水已渗到了楼下邻居的单位。
事后,楼下的邻居们纷纷向李氏夫妇索赔,然而索要金额却天差地别。1楼住户索偿2万元,2楼索偿5万元,3楼索偿800元,4楼索偿250元,而5楼则依旧在协商金额当中。
李先生表示,由于3楼与4楼要求的赔偿金额比较少,他就私底下赔偿了,对方亦签署了日后不追究的协议书。至于1楼、2楼以及公寓大楼本身,则是通过房屋保险公司向李氏夫妇寄出律师信,提出赔偿金额。据其中信件所示,保险公司已经对1楼和2楼的受损情况进行了估计,分别为7000元和8600元,并已将损失赔付给了住户。
然而,1楼住户却不理保险公司的估价,向李先生索偿2万元,2楼则要5万元。对此李先生十分费解,“既然保险公司已经向他们赔钱了,为什么还要我陪几万元?而且,就损失程度而言,4、5楼不是会比1、2楼更严重吗?4、5楼都说没什么大事。1、2楼会有什么损失呢?”
律师:私下和解,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李先生的质疑,律师表示,既然1楼2楼的住户已经接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意味着他们的诉讼权已经转交给了保险公司,他们已无权向李先生私下再索赔,李先生大可以不再理会他们的索偿要求。反而是3楼4楼的住户,在没有律师的参与下私下和解,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李先生反而要担心他们再次通过律师向自己索赔。
来源:纽约侨报
推荐阅读:
可直接点击以下城市微信公众号名称进行关注: